夜色中,步步紧逼的格里菲斯像是引诱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巫婆,清冷的月光照在快递服袖子上的反光条上,闪着阴森的光。

  但诺曼·奥斯本可不是会被一颗苹果诱惑的傻姑娘。

  “如果你觉得能拿我儿子威胁我,那恐怕要让你失望了。”诺曼面无表情的拍了拍战衣上的灰尘,靠在农场的篱笆上。这该死的鬼地方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如果哈利会被这点小事影响,那他就不配冠上奥斯本这个姓氏。”

  “别误会奥斯本先生,我可没有威胁您的意思,我只是想和您谈一笔交易……可能手段有些粗暴,但当时那种情况我也没有别的办法。”他指了指身后敞开门的农场小屋,暖黄色的光透过门缝照出来,温馨又诡异。

  “或许您愿意和我进去聊聊?”

  诺曼警惕的扫了一眼,飞快拒绝:“我想不用了,有事就在这里说。”

  格里菲斯耸了耸肩,这可是他要求的。“把茶杯收起来吧,朱利安,不用泡茶了。”他冲着身后喊。

  果然有同伙。诺曼悄悄按住手腕上还未完全损坏的信号发射器,希望他的飞行器能飞过来接他。

  根据时间判断,这里应该离市中心不远……假如他面对的人没有施展什么魔法。他抬头看了看天空,月亮的位置和之前差不多。

  “情况是这样的,奥斯本先生,几分钟前我在电视上看到了您和……嗯,”

  [蜘蛛侠。]系统提醒他。

  “看到您和蜘蛛侠的精彩对战,我得说,您脚下的飞行器简直是跨时代的发明,”格里菲斯吹捧道,“您再看我穿的这身衣服。作为一位联邦快递员,我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更多的事,所以开个价吧奥斯本先生,我对您的飞行器很感兴趣。”

  “……你找我来就因为这个?”诺曼沉思了一会儿,“我是个商人快递员先生,飞行器我可以卖给你,但是价格肯定……”

  “奥斯本先生,我不缺钱,我也不是冤大头……”

  “但你急需这个不是吗?这个飞行器对你来说很重要,至少现在是这样。”年轻人还是太心急了。诺曼敏锐的从变声器下猜出了格里菲斯的真实年龄。过早的暴露自己的目标这可不是一个老油条会做的事,而且手段略显稚嫩。

  如果换他来,他会在给过下马威之后威胁他,掌控他,通过控制奥斯本集团的董事长将奥斯本集团收归旗下,到时候别说区区一个飞行器,奥斯本拥有的所有财富都会是他的囊中之物。

  而这年轻人竟然想到的是交易?公平的交易?这单纯的简直像是和他作对的蜘蛛男孩一样。

  想到这里,诺曼的眉毛皱了皱。

  “听着年轻人,我不管你是新出炉的超级英雄还是超级罪犯,只要你不挡我的路咱们之间就井水不犯河水。如果你急着要买,就必须承担一部分溢价。”看在他说不定还是个学生的份上,诺曼不想和他过多纠缠。“两百万,五天后交货。如果你要现货,就得多加五十万。”

  “我要定制款——朱利安,把我的钱箱拿来。”

  话音刚落,一个银色手提箱重重砸在格里菲斯脚边,荡起一片尘埃。

  诺曼瞳孔微缩。这是魔法?还是极速者?

  格里菲斯后退两步,示意诺曼去拿。

  “这些是定金,我相信诺曼先生是个守信的商人。听说您的公司正面临被收购的危机,所以您放心,在金钱上我可不是小气的人。”

  诺曼盯着那个箱子一动不动,心想他又在玩什么花样。“你踢过来。”他才不会把弱点暴露给陌生人。

  “……”他能踢动就怪了。但看着诺曼不信任的表情,格里菲斯还是踹了一脚——踹开了箱盖。

  手提箱内是一箱满满的金砖,迷醉的金色像阳光一样在黑夜中流淌。

  “没有任何记号的金砖,标准重量四百盎司,如果你担心被税务部门查到,你可以随意找任何借口,我这边绝不会有问题。”格里菲斯顿了顿:“如果你拿不动,我可以帮你送回去。”

  诺曼挑了挑眉,看了他一眼,走上前蹲在地上,拨弄那几块金砖仔细检查。

  快递员给出的信息量很足了,一个之前没听说过的透明人,背后有庞大的资金来源,还有疑似可以洗钱的庞大势力,消息灵通到了解奥斯本集团的内部问题,以及一个或者多个的变种人或异能者……

  纽约什么时候多出了这么一股势力。毫无疑问的是,奥斯本集团和这种势力交好没有坏处,尤其是他们正好有求于自己的时候。

  “提前祝我们合作愉快,快递员先生。”诺曼假笑着站起来和他握了握手,“冒昧的问一下,你打算用飞行器做些什么呢?我可不想被自己卖出去的东西伤害到。”

  “只是一辆运输工具罢了,能对你有什么危险。”知道绿魔在暗示什么,格里菲斯很是不屑,“我对你们警察抓小偷的过家家游戏不感兴趣。”他忙着赚钱呢。

  系统给的金超能力终究拿着不安,真正赚到手里的钱才是自己的。

  “好吧。不过快递员先生,你有兴趣让我们的合作更进一步吗?”诺曼不知道按了哪个位置,身上的装甲战衣突然脱落,露出里面有些皱巴的西装。“虽然奥斯本集团主攻方向是生物化学,但是在其他领域也颇有建树。或许你会有其他感兴趣的东西。”

  格里菲斯墨镜下的眼睛盯上的诺曼身上的战甲。绿魔这段话确实让他很心动,身上这套快递制服可不能抵挡高速移动产生的高温。

  “还有,你不会打算一直戴着墨镜和口罩行动吧?”诺曼眼神嫌弃,“如果你不打算伪装身份,那最好现在就对你的合作伙伴表明身份——我可不想像个白痴一样最后才在报纸头条看到我的合作对象是谁。如果你打算伪装身份就把这该死的口罩换掉。”

  格里菲斯愣了愣:“这样不行吗?”他室友抢银行的时候都没捂得这么严实。

  “你觉得行吗?”诺曼怀疑之前的判断了,这就是个还没出道的新人,“不说别人,光一个蜘蛛侠就能一发蛛丝把你脸上的那些鬼东西全部黏下来。但如果你跟我合作,我可以为你的面罩加上铅层。”

  “……嗯。”格里菲斯莫名觉得自己在绿魔面前矮了一头,“铅层?”

  “……你不打算防超人吗?难道超人的透视眼无法穿透铅已经成为一个秘密了?”诺曼冷哼一声,他讨厌不做功课就出来混的年轻人,“超人的弱点是氪石这件事你总该知道吧?”

  “当,当然知道。”现在知道了。格里菲斯的心脏激动地砰砰乱跳,在意识空间里狠戳系统。“系统!你之前怎么没告诉我这件事!”

  [冤枉啊,系统也不知道这件事,系统只是一个办公用统,您不能指望着一个office系统告诉您维基百科都没记录过的事。]

  “你真是个没用的系统。”

  诺曼没信格里菲斯的话,或许对普通人来说这是一个隐秘,但是对他们这种人应该算是常识——隔壁的那位秃子可是氪石消耗大户,都快把氪石玩出花来了,稍微走路子打听一下就知道了,氪石价格虚高都是他和某人炒出来的。“氪石对超人来说是致命武器,如果你能搞到氪石,我也可以为你打造武器。”

  没道理只有卢瑟能挣超人的血汗钱。

  “没那个必要,我和超人没有恩怨。订单上再追加一件装甲加铅面罩。”格里菲斯还沉浸在他是超人“宿敌”这个天大的喜讯中,那可是超人啊,地球上最强的人,而自己对他来说是致命的。

  这可真是太酷了。他心想,感谢他爸妈把他生的这么厉害。

  “我建议我们之间坦诚一些,快递员先生。”诺曼盯着他的口罩,“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在未来的合作中我会知道你真实的身体数据,你也瞒不了我多久。飞行器需要维护,装甲制服需要及时更换,咱们国家可不安全,遇上点什么事你就算有三套装备也不够用,”这可是他的亲身体验,“未来我们势必会进行长期合作,你得让我有个底对不对?”

  格里菲斯思考了片刻,觉得绿魔说得对。他有什么可顾忌的呢?就连超人都不是他的对手,毫不谦虚的说,四舍五入等于在地球上无敌了!之后蒙住脸也只是低调而已。

  想到这,格里菲斯摘下了墨镜和口罩帽子,对着自己新出炉的合作伙伴露出一个热情的微笑。

  “合作愉快,亲爱的诺曼。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格里菲斯——”

  “——格莱斯顿先生。”诺曼满心复杂的盯着格里菲斯那张年轻又令人嫉妒的脸。最年轻的矿老板,运气最好的幸运儿,他的事迹可是在报纸头条上挂了好一段时间。“我知道你,格莱斯特矿业公司的老板,久仰大名。”

  他就不问这位矿老板为什么要想不开当快递员了,谁还没有点找刺激的特殊爱好。

  就像他一样。

  前段时间睡觉前他还在想,那条金矿让一个失业的普通人一夜之间到达了他奋斗几十年才达到的高度,如果他的奥斯本庄园里也挖到了金矿,或者他出差路过时顺手买下了那块幸运之地,奥斯本公司遇到的困难是不是就能迎刃而解。

  但这是不可能的。他是个实干家,奥斯本集团走到今天都是他自己的努力,而不是靠运气和祖辈的财富。所以他尽最大的努力保住奥斯本集团,不会把自己奋斗出来的公司卖给任何一个人。

  他只是有些小小的嫉妒,他怎么就没这个运气。

  没想到命运竟然如此巧合。他瞟着肯定是从金矿挖出来的金砖,心想,如果有朝一日能研究出来幸运血清……这个项目一定要加在日程上。

  “对,是我。而且我还是您的忠实观众呢,奥斯本先生,您的金融讲座我每一期都有看。”格里菲斯真诚的说,他一直在学着做一个好老板,优秀勤劳的奥斯本先生本来就是他的学习对象之一,“而且您讲的内容对我来说十分有用,尤其是前几天的分析那一块儿,真是太精彩了,股市走向几乎和您说的一模一样。”

  格里菲斯带着他往农场小屋走,这次诺曼没有拒绝。

  “我只是说出了我自己的一些想法而已,武器制造行业受到冲击是肯定的,斯塔克工业退出后必然会有其他公司占领市场。”

  “没错,我在这段时间内购买了汉默工业的股份,短短几天下来已经涨了十个点。”

  “汉默工业最近的涨势确实不错,斯塔克工业看起来还能再降一点,可以抄一下。”谈起熟悉的领域,诺曼也来了兴致。

  “但也有可能被套进去,前两天回光返照的时候我及时抽身退出去了,也没损失什么。”格里菲斯冲厨房喊:“朱利安,拿两个茶杯来!”

  “……你说的也有道理,炒股总是有风险的不是吗,这才是她的魅力所在。”诺曼点点头,心里却有别的想法。

  格莱斯顿肯定没把他的讲座听完,就算听完了肯定也没学会,他们之间还是只维持着单纯的甲方乙方关系比较好。

  作者有话说:

  哥布林:麻了,带不动带不动。

  一整天翻箱倒柜,直到晚饭后才在脚边发现了那只蛐蛐。(骂骂咧咧)已将之处以极刑。

  (以下是一些和剧情无关的碎碎念。)

  (深深和哥谭人共情了,谁会喜欢随时有可能窜到家里的夜行生物啊!

  想想看,大晚上你正吃着火锅听着歌,突然一只夜行生物从你眼前窜出,落在你那温馨可爱的床单上!你既不敢张嘴叫,又不敢用拖鞋打!身边没有人能帮助你!

  WTF!我家可是二十多层啊!这都是怎么上来的!

  等你鼓起勇气准备打了,它却突然飞起来反从你胯.下蹿了!你到处去寻却寻不到,不得已睡觉时闭上眼,角落里又隐隐约约响起摩擦翅膀的声音,你知道黑暗中有一双眼睛在不知名的地方whiching you,让你做梦都是一次又一次的抱脸杀!

  当我举起拖鞋的那一刻,我就有了和它不见尸体不罢休的觉悟,我的地盘不能出现除了人类之外的其他生物,而哥谭人呢!他们不仅要面临夜行生物的骚扰,还要做好它们带着害虫和毒老鼠冲进门的准备,就算来的是益虫,那也意味着麻烦,你又不能拿拖鞋,只能小心翼翼的打开窗户把他们请出去——因为在夜行生物面前你才是那只任人宰割的可怜蛐蛐。

  敬而远之敬而远之,超级英雄啥的就只在梦里出现吧,我可不要穿越过去。

  还有更可怕的,我不能肯定解决的这只是不是昨天我看到的那只。

  或许这就是超级英雄和恶棍们蒙脸的真正目的。)

  (在打下上面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听见了背后角落里有蛐蛐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