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摘星者【完结番外】>第九十四章 故事 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周一给在场的人, 或者说是专门给蒋择讲了一遍那三本书里的大致内容,以及其中完全可以串联起来的主线内容。

  甚至是假使那三本书的内容拼凑在一起看的话,读者就能从中读出主人公那完整的一生。

  而按照时间顺序, 第一本是《我的他》。

  那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尚且还处于情窦初开的年纪的主人公一直默默地暗恋着班上的一位男同学的故事。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出发,在书里花了很多的笔墨去描述那人的美好, 以及自己随时随地被对方的一举一动牵动着的暗恋心理。

  在主人公看来,那个品学兼优的男同学就像是是天边的骄阳一般,耀眼地让她怎么也挪不开视线。

  上课会偷偷看他,下课也会偷偷看他,被如山海般的人群挡住了的时候还会偷偷掂着脚看他。

  亦或者是炎热夏日里的习习微风。

  尽管那人于她而言只是匆匆掠过, 但只要她待在对方的方圆几里, 就会不自觉地露出微笑来的那种凉风。

  她喜欢那位男同学自我介绍时的沉稳声音,也喜欢听别人或严肃或轻快地叫那位男同学的名字, 仿佛那于她而言就已然是世界上最动听、最美妙的诗句了。

  她自己也会于四下无人默念那人的名字,一字一顿的,宛如在读什么神圣的东西。

  也会在无意间触碰到了一下对方的指尖或者是手臂的那个瞬间, 脸红心跳地遐想半天, 而后在没用的草稿纸上写满整整一页对方的名字。

  仿佛她就是个连对方的名字笔画都数不清的笨蛋。

  她喜欢听别人夸他。

  不论是出自班上的其他女同学还是带班老师的口, 她都会觉得骄傲。

  虽然那一切荣誉都与她无关。

  但她想,那是她喜欢的人啊, 她要怎么才能不自豪。

  唯一不妙的是,是她有时也会因为对方太受欢迎了而止不住地心里泛酸。

  尽管她一直都知道, 配站在那人身边的人绝对不会是她。

  但她还是找虐似的总去看对方的篮球比赛,而后在中场休息的时候, 看那些已经在场边等了很久的女孩儿一脸娇羞地跑上前给那人递水。

  亦或者是学校的布告栏前站着,听路过的人讨论对方又得了某某竞赛的二等奖的事。

  书中诸如此类的情节还很多,虽然文字琐碎且记录的事情稀疏平常, 但是却无一例外地表达着主人公对那人的爱。

  可惜那位名叫小南的主人公是个怂包。

  不仅熬了三年都没把自己对对方的喜欢诉诸于口,甚至在友人提及对方的时候,她都只敢支支吾吾地装不在意。

  但假如这个故事到此就结束了的话,这也就不能被成为三部曲的开端了。

  ——故事里的那位被暗恋着的男同学,在临毕业那天主动地挑破了那些事。

  关于主人公一直在偷偷地关注着他的事。

  例如在他和别班的同学约了篮球赛的时候,她会小声地为他加油;在一年一度的校运动会召开的时候,她则会以匿名的形式专门为他写些加油的通讯稿;甚至还在会考前特意地为他去庙里求了个写着“诸事顺利”的香囊,又自以为无人知晓地偷偷放在了他的抽屉里云云。

  主人公听着对方一一细数着那些她自以为隐藏得很好的小事,一时摸不清对方到底是来嘲笑她的,还是劝她放弃的。

  她原本还意欲维持体面地想说没有那回事,但她看着周围那些匆匆地收拾着书包,可能离开这间教室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了的同学们,终于还是情感压过理智了地勇敢了一回。

  在那几分钟里,她把自己憋了快三年的爱尽数传递给了对方。

  尽管她当时没说几句就不争气地开始哭,大概是难看且丢人的,并且说来说去也就是“我真的特别喜欢你”这种苍白表述。

  但她想,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说过总比没说好。

  她至少可以在若干年后安慰自己说:我也曾经摆脱过胆小鬼的标签啊。

  只是出乎她意料的是,对方在听过她词不达意的告白之后并没有表示出任何的厌恶或者是语塞。

  他只反过来问她:“那么,要不要试试?”

  要不要试试在一起。

  警局里那位大肚便便的副局在听到这儿的时候,忍不住蹙眉打断道:“所以这和这起案子有什么关系?”

  他自以为有道理地反驳道:“如果没听错的话,这书里的主角应该是个女的吧?但是照你之前的推断,似乎是觉得事件的主人公,那个老人,是和另一个男人在谈什么不伦之恋?”

  周一面对眼前人质问般的语气也不恼,只舔了一下自己有些干涩的嘴唇,回答:“小说之所以为小说,就是因为它往往会既有事实的基础上表现出作者潜意识里的东西,以及他所希望的修改。”

  “例如他所暗恋的那位是不是真的如书中所写的那样美好到毫无缺点。以及,假设他真的像小说的主人公那样是个女孩儿的话,会不会后来的一切阻碍都不会出现。”

  周一说完,瞥了那人一眼。

  他看着对方不知道到底听懂了没有的表情,不再理会地接上了自己的描述。

  “在第一本主写酸涩的暗恋生活之后接的,就是两位主人公之间的热恋生活。”周一继续道。

  只是说是热恋时期,但书里记录的那些无非也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罢了。

  并没有通常电视里会出现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以及不论大小节假日都必然会为对方精心准备的礼物云云。

  但是周一依旧从那字里行间读出了幸福感。

  那种来自于就读于同一个城市,所以只需坐两站地铁就能见面;不论当事人怎么偷懒,对方都会提前替她看好第二天的天气预报,然后在她出门前告诉她该添件衣服了,或者是过会儿可能会下雨,所以记得带把伞;以及回到出租屋之后一眼就能看见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爱人等生活琐事上的幸福感。

  可惜这种生活没有持续太久。

  至少在一个正常人少则也得活上个七八十年的人生里算不上太久。

  “当时的我一直以为,我和他会一直这么幸福下去。”书的中途写,早早地奠定了后半本的悲伤基调。

  ——在那两位主人公大学毕业,又将就地找了或许和各自的专业并没有什么太大关系的工作之后;在双方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都给各自买了房,开始不厌其烦地催婚,并且对于他们这种合租关系起了疑心,并在撞破了真相后坚决反对之后;在他们忍受了太多流言蜚语和偏见,听过太多劝分的话语之后,他们终于还是扛不住地分开了。

  只是在那本名为《我和他》的书里,著作者匆匆带过的,别人对于这段感情并不看好的理由是工作时间的错位、两人工资方面的不对等,以及双方父母都认为彼此不是良人,性格不合适等。

  但周一却知道,真正的理由大概是叙述者连在小说里都不愿意提及的世俗人伦问题。

  ——他们的父母不愿意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让家里断子绝孙,又遭到街坊领居、亲戚朋友唾弃的同性恋。

  并且在这个社会上,介意自己的同事、朋友、甚至是某个认识的人是同性恋的人所占比例也并不低。

  而这一切,就成为了横亘在两个人中间的一道长河。

  至少对于一直不太自信,甚至说是自卑地在意着身边人想法的故事主人公来说,足以成为他压垮他的诸多理由中的大头。

  而在书里,那个被暗恋了三年,后来主动地捅破窗户纸的青年人是不同意分开的。

  用里边的原话说就是:“每个人生来都是为自己而活的。我愿意和你在一起,和你在一起这件事使我开心,所以我愿意为此排除万难地一直和你在一起,直到我们老到走不动路为止。”

  但是敏感又脆弱的主人公在看过很多相似的案例和要面对的暴风雨之后还是说了违心的话。

  她说:“可是我不愿意。”

  “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我想在所有亲戚朋友的祝福下走进婚姻殿堂,然后见证着自己的孩子在全家人的爱里长大。”她哭着说。

  理由是她不舍得对方再跟她一起走下去了。

  所以第一次以强硬的语气跟对方说了重话,又强忍着几乎要令她痛死过去的心痛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地搬出了那个暂时的家。

  但故事的结尾,却并不是她如同她当初嘴硬时说的那些话那样,过上了她的父母以及这个社会所期待的生活。

  对此,作者在书页的最后一段言简意赅地写:“自打二十五岁之后就再没有爱过人的我,在有了足够富余的经济能力之后去福利院领养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一个叫阿诚,一个叫阿歌——我想,这两个名字能让我永远地爱他们。”

  第三本故事是《他和她》,是主人公以幻想的形式书写的,自己曾经暗恋过,又深爱过的男人在和她分手之后遇到另一个值得他爱,并且比她好上了千万倍的女人的故事。

  在主人公的预设里,那位女性大抵是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的,并且温柔、善解人意、知书达理,会珍惜对方为她做的一切。

  也会得到周边所有人的祝福,会为对方生下两个漂亮的孩子,会永远喜欢对方,并且坚持站在对方那一边。

  周一初次读到这儿的时候,想的是:那大概也是故事的主人公,或者说是作者所希望成为的样子吧。

  而在这第三部 曲的结尾,那位甚至可以说是近乎残忍地还给故事的主人公设想了一个自己牵着小孙子,和抱着小孙女的对方在公园里相遇的场面。

  并且那位看着在她离开之后一切都走上了正轨,那时也早就释怀的男人强撑出了一个笑容,说:“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