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综]爷穿越了【完结番外】>第四十六章 倒V

  爷很高兴, 这货终于长大了, 成熟了,知道用脑子用优势了。

  撒花~

  所以。

  “士郎, 今天庆祝一下吃点好的吧。”=w=

  卫宫士郎在爱西丝和Saber的热情注视下,点了点头。

  由曼菲士提供各种高级食材, 大龙虾, 梭子蟹外加各种肉和罕见的食材, 总之大家都吃的好开心。

  除了……

  远坂凛斜眼瞄着曼菲士在那边投喂爱西丝, 只觉得着狗粮有点不讲道理的往脸上砸。

  于是吃完后, 洗碗的工作就交给红A了。

  远坂凛和卫宫士郎就去院子里【谈恋爱】聊天去了,正好下了雪,恩,一点都不浪漫【才怪】。

  然后远坂凛就留宿在这里了,而且还是住在卫宫士郎旁边的房间。

  可喜可贺。

  然后红A就开始帮卫宫士郎解决投影魔术而引发的后遗症。

  然后就被打通了全部魔术回路, 然后被红A毒舌喷了一顿,嘲笑了卫宫士郎过于天真的理想。

  然后卫宫士郎第二天就跟远坂凛约会去了。

  Saber也跟着去了。

  毕竟远坂凛一点都不想带着红A或者曼菲士。

  带着曼菲士一定会被憎恨的, 你看那两个成天黏在一起的德行。

  而带上Saber则是为了防止别的master又让从者来找麻烦。

  反正Saber很开心,吃了好多好吃的。

  而爱西丝则领着曼菲士去找葛木宗一郎了。

  曼菲士不太明白:“找他做什么, Caster已经死了, 他也没理由继续作战。”

  “因为我有个更好玩的点子啊。”爱西丝笑着说道,拿出了亡灵真经:“那个男人并没有什么生存的意义, 与其让他孤注一掷的找麻烦,不如给他个目标。”

  于是爷把美狄亚复活了,当然, 剥夺了她的魔力,让她以人类的身份回到了世上。

  找一个跟美狄亚容貌相似的尸体并不难。

  美狄亚复活后,就将她扔给葛木宗一郎了,反正他们本来就是夫妻,连户籍和新婚之夜都有的一对。

  然后爷就拿到了美狄亚的宝具‘万戒必破之符’。

  心满意足ww。

  曼菲士不太明白爱西丝为什么这么做,不过他也没问,反正爱西丝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他没意见,也没什么可说的,反正就没有说过爱西丝。

  搂着爱西丝的腰,下巴放在她肩窝上,曼菲士蹭了蹭她的颈窝,不说话。

  爱西丝收起‘万戒必破之符’,对曼菲士说道:“我们也去约会吧,突然想去逛逛街。”

  曼菲士点了点头,两人换了衣服,去玩去了。

  就这样平静的过了两日之后,远坂凛和卫宫士郎准备去找伊莉雅。

  而同时找上伊莉雅的还有吉尔伽美什和间桐慎二。

  然后爱西丝就拉着曼菲士在一边围观。

  开什么玩笑,现在带着曼菲士过去铁定是要打起来的。

  虽然,这两只的战斗力好像差别不是很大。

  不管了,爷就静静的看你装逼@吉尔伽美什

  正巧,爷也不太想对伊莉雅下手,这种事情就让吉尔伽美什去干吧。

  而曼菲士……

  算了。

  少女漫的男主就不要指望他去对小萝莉下手了。

  画风明显不对。

  但是爷不出手,远坂凛能忍,不代表卫宫士郎能忍住。

  而且还有个Saber.

  于是,在Berserker被干掉,伊莉雅被杀的时候,卫宫士郎忍无可忍的让Saber出手,自己则挣脱了远坂凛的束缚走了出来。

  而且还命令爷见机行事。

  让爷优雅的比出中指说一声‘草’。

  于是,在吉尔伽美什对伊莉雅尸体下手,掏出心脏之后,卫宫士郎和Saber出手了。

  趁着吉尔伽美什和亚瑟王打起来的时候,爷摸出了长鞭。

  金色的长鞭抽飞了吉尔伽美什手中的剑。

  吉尔伽美什一回头,就看见了爱西丝。

  吉尔伽美什笑了:“原来是你啊,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才会出现,依修特瑞亚。”

  “吾名爱西丝,你认错人了。”爱西丝面无表情的说道。

  “是吗?”吉尔伽美什笑了:“你要阻止我?”

  “你说呢?”爱西丝反问。

  “嘛,既然你这样说了,那我只好先退下了,反正东西已经到手了,下次再见吧,我亲爱的王后。”吉尔伽美什说着就走了。

  间桐慎二也跟着走了。

  于是爷看着一群傻眼的人,面对曼菲士,微微笑了一下:“有什么问题吗?”

  “你认识他?”——卫宫士郎X远坂凛XSaber

  “王后是什么意思?”——曼菲士。

  卧槽。

  “英雄王,吉尔伽美什,上次战争远坂时臣的从者之一,恩,也是我转世为依修特瑞亚时的弟弟,和丈夫。”爷决定坦白。

  卫宫士郎X远坂凛XSaber“……”有点无处吐槽的感觉。

  曼菲士:“转世……那么,下次转世,我跟你一起。”

  爱西丝:“……”转世这种东西是能够控制的吗?

  很多年以后,爷看见哈迪斯的时候才知道爷给自己立了个flag。

  讲真,曼菲士在这方面接受程度还挺高的,反正在他看来,都是别人跟他抢,爱西丝还是喜欢他的。

  那个金毛的,又不是纳普瑟斯,看起来脾气又不好,有没有纳普瑟斯那么听话,爱西丝才不会喜欢他——曼菲士这么认为的。

  除此之外,心塞的红A内心也可以写出一场戏——今天也没有机会干掉卫宫士郎。

  而没过两天那边库丘林被勒令来干掉卫宫士郎。

  于是他跟Saber打起来了。

  而远坂凛和红A也正面对上了赶过来的吉尔伽美什。

  只不过,吉尔伽美什在看见曼菲士揽着爱西丝的时候,表情有点扭曲。

  于是,吉尔伽美什跟曼菲士打起来了。

  吉尔伽美什打开王之财宝。

  曼菲士直接放出光辉太阳船【出自fate prototype苍银的碎片中拉美西斯二世的宝具,这里改变历史后作为拉美西斯的生父,所以曼菲士也能动用。】——以埃及「太阳神《拉》载运复活的法老王所用之船」以及「王用以翱翔天际的光辉之船」等由来而闻名。至神之王,法老王中的伟大者才持有的太阳之船。为Saber和Rider以及Archer位阶时移动时所使用的交通载具,以超音速飞行也办得到。

  其船体散发与太阳同等的灼热光辉。即使是有著勇猛传说的英雄也不可能与之匹敌。对地面广域投射,足以造成局部性地震的黄金魔力光就连城市都可以烧成灰烬。

  然后吉尔伽美什就放出了维摩那。

  爷就在一边静静的吃着冰淇淋看那两只在天空炫技。

  有飞机了不起啊。

  哼。

  那边库丘林则突然消失。

  卫宫士郎愣了愣,有点不明所以。

  呵呵,爷才不会告诉你刚刚迪卢木多把言峰绮礼给干掉了。

  库丘林赶回去的时候,只看见言峰绮礼的尸体。

  啧,一点都不想替这人报仇呢,总觉得对方干得漂亮。

  于是库丘林退出战斗。

  而吉尔伽美什和曼菲士还在飚车,不,飚飞机才对。

  卫宫士郎和远坂凛过来,看着爱西丝问道:“不阻止吗?”

  爷就呵呵了:“两个男人争风吃醋,你觉得我该帮谁?”

  卫宫士郎瞬间闭嘴。

  远坂凛叹了口气,默默捂脸。

  吉尔伽美什看着跟自己并驾齐驱的太阳船,咬牙切齿道:“杂种。”

  光弹不要命的放。

  然而就是射不中,还要小心被击落。

  曼菲士:哼。

  一个是最古老的王,一个是最古老的法老。

  望天,似乎还有的打呢。

  远坂凛看着那个太阳船,有点心塞:“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得阻止他们才行。”

  想了想,远坂凛对身边的红A说道:“Archer,阻止他们。”

  红A说道:“你认真的?看起来吉尔伽美什没那么容易赢,如果我配合的话,说不定能解决他。”

  远坂凛听到这话,下意识的去看爱西丝。

  爱西丝打了个哈欠说道:“别看我,你们把他们两个都干掉我也没意见,不过别让我出手就行。”

  远坂凛叹了口气,深呼吸了一下,看着那几乎只剩残影的维摩那说道:“那么Archer,将吉尔伽美什……击落。”

  红A拿出弓箭。

  一边的卫宫士郎也对Saber说道:“Saber,一旦吉尔伽美什坠落,立刻进攻。”

  Saber点头。

  吉尔伽美什的维摩那虽然没被击中,也不过受到了震荡,怒极了的他开始掉转头朝着红A攻击。

  然后就被曼菲士的太阳船给撞下来了。

  然后吉尔伽美什打开王之财宝,而曼菲士拔剑。

  不论是近身作战还是抗打击能力反应力和敏捷程度,肉体上曼菲士妥妥的碾压吉尔伽美什。

  避开王之财宝的投掷完全没问题。

  于是吉尔伽美什对曼菲士使用了天之锁。

  曼菲士指挥着太阳船破坏天之锁的同时,挣脱了束缚,直接拔剑朝着吉尔伽美什砍去。

  结果就是两人不相上下。

  吉尔伽美什这边王之财宝配合天之锁。

  曼菲士这边太阳船投射黄金魔力光配合自身的反应力。

  在不使用乖离剑的情况下吉尔伽美什想赢不太容易,而曼菲士这边也没那么容易输。

  要知道,曼菲士作为人类时,不仅单枪匹马能干掉发疯的狮子,还有巨大的猛兽,甚至还被脱下海单挑过鲨鱼,恩,在一群鲨鱼的围攻下生还。

  这肉体战斗力,妥妥的碾压吉尔伽美什。

  更别提一边还有红A在远程射击。

  作者有话要说:  曼菲士的宝具是参考了【拉美西斯二世(fate prototype苍银的碎片)】中的宝具,做出了些微的调整说明。

  毕竟历史被改了,曼菲士是拉美西斯的亲爹,所以老爹用儿子的宝具特性应该差不多吧。

  另外本文有个BUG,我查拉美西斯的资料时,才发现。

  那就是关于年代,吉尔伽美什是公元前3500年而不是距今3500年,应该是距今5500年,而曼菲士的人设据说是原作者以图坦卡蒙为原型的,所以他的历史年代应该是公元前1341年。

  而拉美西斯二世则是公元前1303年到1213年【活了九十岁呢】

  所以说,曼菲士的诞生年代应该是在拉美西斯之前的。

  顺序应该是这样。

  吉尔伽美什:公元前3500年。

  曼菲士:公元前1341年。

  拉美西斯:公元前1303年。【更改过后就是拉美西斯提前几年出生,但是大致的历史不变。】

  因此最古老的法老王称呼曼菲士应该没错。

  等到全文完结过后,我会重头修一下BUG,现在就算了,这里说明一下,讲真考据什么的,二次元真的伤不起。

  还有,大家觉得下个世界写希腊,还是写犬夜叉呢?或者萨麦尔,评论里留言吧,哪个票多,写哪个。

  希腊敲1,犬夜叉敲2,萨麦尔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