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耽美小说>[同人]女配也有金手指【完结番外】>第13章 她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叶孤城

  我叫叶孤城,来自南海飞仙岛,白云城城主。自小便痴迷剑术,飞虹在她出现之前一直是我生死相随的伴侣,剑道也是我一生所求的目标。

  直到她的出现,让我知道风花雪月,茶米油盐的人生也一样很有滋味。

  她叫王云梦,是我阻止了我赴死的人,一个天外来客。她人长得和她的名字一样,很仙。

  那次决战紫荆之巅其实我抱着死在西门吹雪剑下的想法。不仅仅是因为西门是我平生唯一认可的对手,我知控道他出剑必见血,和他的决斗必定是你死我活的,还有另一层原因,我和人造反失败了,其实本就是无聊之举,但是最后陆小凤的出现让我有可能连累白云城的众人,若是我死了,我那皇帝表弟必定不会追究。

  本来以准备的死亡之局,却因为她的出现彻底打破了。初见她时,她凭空出现,我将她带离了西门剑下,她身后的黑衣人倒是遭殃了。后来他告诉我那些都是她前夫派来杀她的。

  我的计划被她打乱了,谁知她羊水突然破了,躺在我怀里,我生平第一次感觉无措又紧张。不顾众人差异,我带着她去找了皇帝,在偏殿等待的时间异常难熬,不知为什么,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子牵动了我的思绪。

  孩子最后平安降生了,是个漂亮的男孩子,眉眼间像极了她,她给他取名怜花,很适合那个聪明的孩子。

  决战紫荆之巅在一场啼笑皆非的闹剧中收场了,我拒绝了西门再一次的决战,我知道我输了,而且我现在的时间都用来帮助皇帝处理造反一事了,根本没时间去想旁的。皇帝问我突然转换立场的原因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只知道她们母子的到来,改变了我对人生的看法。

  后来,她身边的人告诉我,她总是会问一些奇奇怪怪的话,就好像不是这个地方的人一样。

  我把那些下人打发了,没再让她们胡说八道,事实真相其实我心知肚明。

  她是个骄傲的人,就算和我回了白云城也依旧靠着一己之力办起了云梦阁,虽然我有暗中出力,但是就算如此,短短十年不到的时间,让这个美容铺子名声远扬也绝非易事。

  这期间大大小小发生过很多事,却都被她巧妙地解决了。她从不喜欢欠人人情,若不是后来张家小姐那件事情和我相关,她可能是不愿我介入的。但是我还是很高兴,很高兴能够帮到她。

  她总是抱怨我太过于宠爱小怜花了,就是她和前夫生下的那个孩子。其实我是有私心的,那孩子长相随了她,爱屋及乌,我怎么可能狠心不对他好?更何况,若是没有小怜花再一旁帮着撮合,她大概要很久才能明白她早就把我当做自己人了。

  说来也巧,这母子俩性子极像,总会来找我抱怨。小怜花曾经和我说过她性格太软,那是他还太小,没有看透。她从来不是一个面团似的软绵绵的人,只不过在我和小怜花面前会卸下她的“外甲”罢了。

  不过,这样的她是让我更加的喜欢。外头对我的评价其实只有部分,因为我自己心里知道,我从来不是一个好人。为了达到目的,我可以杀了阻挡我的人。所以在明白自己心意之后,我一直担心,她不会接受真实的我。

  但是随着和她日渐相处,我渐渐发现,她和我是一类人,算不上好人,却对自己最在乎的人格外的宽容。就这样一步步的沦陷,我却是心甘情愿。

  和小皇帝做交换其实是有风险的,但是这个杀鸡儆猴是势在必行的。因为她说她心悦我,她问我可愿娶她。

  怎会不愿意?我等她这句话等了七年之久。现如今她为我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我们有了一个女儿,所有人宠着,除了她,她总是说我们的女儿不能太天真单蠢,所以每次她教育女儿,我都会恰巧“有事”。

  但是其实她一直都很爱孩子,女儿喜爱剑术我本是不同意的,虽没有西门那样“女人不该练剑”,但是总归觉着女孩子提着剑打打杀杀总归不太好。

  可那次她却站在了女儿的那边,她说叶孤城的女儿总归不会离了江湖,怜花有她那个世界的功夫护身,更有医毒无双的资本。女儿自然也该有自己喜爱的东西,既然女儿喜欢剑术,就让她去学便是。她总是那么了解我,知道我本想让女儿随她学那医毒之术。

  那个世界是她曾经生长的世界,这件事情在我们成亲那晚,她向我坦白了。那晚,她为我披上嫁衣,美得惊心,醉得惊人。

  执子之手,生死契阔。

  我知道她的来历,我不介意她的过去,但是我不喜欢那个负了她的人,却又庆幸那人负了她,才让老天将她送到了我身边。

  我一直遗憾自己没能更早遇到她,她总是笑着说相遇就是缘分了,可遇不可求。若是过早遇到我,万一不如现在的我那样入她的眼,岂不可惜了。我不服气,却又无从辩驳。我总是说不过她,也舍不得说过她。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晚我来到了她曾经的世界,遇到了少女时期的她,机缘巧合之下我发现我变成了年轻的样子,成了她的功夫老师。她很慧黠,一颦一笑都让我心动,她说想去看看山水,于是我便带着她去了。本来和她一起游山玩水好不自在,直到我们遇到了一个男人,玉面郎君柴玉关。我后悔了,我开始害怕那男人抢走她,不是我比不过那人,仅仅因为她曾告诉过我怜花的父亲姓柴。按照她的骄傲,又怎么会去委身于一个平庸的人呢?

  她倒还是和原先一般,无视掉了那人,但那男人却发了狠一样纠缠于她。虽我打跑了他很多次,但是她对那人的吸引却很大,而我却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杀了他。对的,我说过我不是好人,这人苍蝇般的绕着她,若不是我没那资格,那人早死在我剑下了。

  “呆子。”她在某个夜晚突然这么对我说,我却不解其意。

  “怎么了?”

  “别的男人都打我主意了,你怎么还只是轻轻巧巧赶人走而已?”她好像很委屈也很不满,“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怎么会!”我欣喜若狂,心中暗暗发誓下一回,那人若再来,必定让他有来无回。

  “哼。”她笑了,笑得很好看。

  “醒醒啦!爹爹!”是女儿的声音?等等,女儿,小叶子。

  我醒了过来,看见了年仅三岁的小叶子,趴在床边,背着一把小木剑,面露不满地看着我。

  “爹爹你今天怎么迟到了?娘亲都已经起来了。”

  “是爹爹的错。”我现在迫切的想见她,告诉她就算年轻遇到她也不会错过。“你先去吃早饭,今天的练剑改在下午。”

  打发走了小叶子,我见到了她进门,脱口而出的话让我面上燥的慌。

  “呆子。”她笑嗔着,脸上泛起了红霞,“女儿都那么大了,还说这些有的没的。”

  “嗯。”

  我一直都知道外界对我的评价,什么冷情,什么剑仙,还有人说可惜。

  可惜什么?

  有她在,为她沾上人间烟火,走下神坛,我食之入髓,心甘情愿。

  作者有话要说:

  圆来圆去:叶孤城这人很冷,我想过什么样的人可以打动他,最后觉得单纯良善的姑娘不行,太过阴险狡诈的毒美人也不行。一拍脑袋,就王怜花他妈妈吧!因为这个女子爱憎分明,还不算好人。

  时机的话我选择他赴死的节点,因为生死局很容易在人心中留下痕迹。叶孤城很冷,不存在一见钟情,但是可以出现一个人改变他的命运,宿命和天意的代表,才能顺理成章写下去。

  我给了他们七年的时间,为什么不是没遇见柴玉关前的王云梦,因为我舍不得不让王怜花出生!喜欢王怜花,也很想给王怜花一个别样的人生,潇洒肆意的那种。王怜花能和沈浪成为挚友,我觉得他是欣赏那种人生的,只可惜他的命运注定他无法活成沈浪那样。不多说,给他们七年相处才在一起,一是因为时间是最好的药物,也是因为时间是最好的雕刻师。

  它可以使王云梦心中的人开始替换,也可以使叶孤城心中的特殊变成唯一。

  或许有人会不满王云梦带子嫁给叶孤城,但是我想说,俩人年纪差这样才刚刚好,经历过人事的王云梦才会更富有魅力,也更看的透男人。而经历过生死的叶孤城也能寻到属于自己新的人生目标。

  或许有人觉得写的不是你们心目中的叶孤城。但是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叶孤城。千人千面,大家若是不赞同我也是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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