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同极相斥>第十章 一首老歌

  ——没想到自己还有坐在别人腿上的一天。

  感受着季岸的膝盖骨硌在自己屁股上,沈忱不由地想。

  他侧身坐着,双手紧紧抓着车座外侧面的金属扶手——他这坐姿,比边斗车座还高出不少,一不留神就可能被颠出去。沈忱只有半边屁股坐在对方的膝盖上,即便如此,他没什么肉的屁股仍然被硌得疼。他也想挪一挪,换个支撑点;可又实在觉得尴尬,只能硬撑着假装什么事都没有。

  摩托开得平稳的时候还好,他还能靠臂力尽量不把体重完全压在季岸腿上。

  但老板娘有自己的近路,不需要绕到平坦的机场大道上;她的近路是条坑坑洼洼七拐八拐的山野小道。

  车碾过大坑,沈忱就倏地弹起再落下;车碾过连续几个小坑,他就跟着上上下下地晃。

  他们沉默着在老板娘的摩托车上,彼此除了屁股和大腿一点都不接触地度过了十几二十分钟。

  突然,季岸说:“你可以往里面坐点。”

  “不用不用,”沈忱秒答,“就这么挺好的……”

  本来坐在另一个男人身上就很尴尬,要是他们还聊点什么,场面只会变得更尴尬。

  “真的可以往里坐一点。”

  季岸的声音被风吹散,乍一听竟然还有点温柔。意识到对方是看他虚空扎马步太辛苦,想让他坐得不那么苦痛;沈忱忽地觉得季岸也没有那么讨厌了。

  他们之间,其实也没什么大仇。

  “真的不用,”沈忱说,“反正都快到了。”

  “我是说,”季岸皱起眉头,“你骨头硌得我好痛,你挪一下。”

  “……”他错了,这人就是很讨厌。

  “真的很痛。”见他不说话,季岸再强调了一遍。

  “我就不,”沈忱没好气道,“我就喜欢这么坐,不爽忍着!”

  “不知道你在较什么劲儿……”

  男人说着,像是也再懒得搭理沈忱似的,侧过头看向别处。

  谁知他们刚说完,车突然开上一条角度惊人的陡坡。车速骤然间慢下来不少,有种爬不上去的吃力感;老板娘还出言安慰:“放心,我的车,很厉害。”

  这一下就像过山车极速下坠前的爬行般,哪怕沈忱再怎么不想靠近季岸,也对抗不了重力地往季岸身上倒。他极力想稳住自己,却还是“依偎”进男人怀里。

  他闻到隐隐约约的草木香味。

  季岸趁机动了动腿,把沈忱挪到了一个他相对舒服位置。

  坡道虽然陡,但并不长,也就两次呼吸的功夫,车又开回了平路。

  沈忱下意识地想再挪出去——鬼才愿意靠在季岸怀里——但对方似乎早有预料,抢先一步伸出手,从他背后一下箍住了他的腰。

  季岸:“就这样,挺好。”

  沈忱:“好你个头!松开!”

  季岸:“马上就要到了。”

  沈忱:“到你个头!”

  老板娘:“到了!”

  两个人同时往前看,比机场还要寒碜的火车站出现了!

  火车站不算大,建筑最上面挂着的灯牌有好几处不亮,来往进出的人也很少,看起来像是N国人口不太够的样子。实在要说的话,随便找个地级市的火车站,大概都比这热闹不少。

  但在此时此刻,这鬼地方竟然显得格外可爱。

  沈忱长长地吸气,又长长地吐气:“……终于他妈的到了。”

  “是啊,”季岸跟着感叹,“真不容易。”

  *

  老板娘把他们放在了火车站门口,他们道过谢,看着老板娘骑车离开后,转回头走进火车站。

  这才大清早,售票窗里坐着的工作人员都呵欠连天;两个人买二十分钟之后的票,唯恐接下来再出什么问题似的,直接进了月台,在月台上的靠背长椅上坐着等。

  使劲儿挤约莫能坐四个人的长椅,他们各自坐在一端抽烟。

  沈忱岔开腿,一只胳膊挂在椅背上,望着顶棚下的钢筋交错,忽地想到:“昨天的这个时候,我还没到机场……”

  男人赞同地点点头:“度日如年是这样的。”

  “跟你在一起是真的难熬……”沈忱借力打力。

  “没有你我现在已经在酒店休息了。”季岸以牙还牙。

  “要不是你,我……”沈忱回嘴到半途,才突然发现季岸好像是一路上没做错什么,“我懒得跟你说。”

  季岸冷笑一声:“词穷了?”

  “随你说。”沈忱说着,叼着烟站起身往一旁走。

  “你去哪儿?”季岸说,“车马上到站了。”

  “去买喝的。”他手插在裤兜里,很潇洒地走了几步后又不情不愿地停下脚,扭头问道,“你喝不喝?”

  “随便。”

  沈忱翻了个白眼,走向不远处的自动贩卖机。

  看着一排排没见过的N国饮料,沈忱给自己买了瓶可口可乐;他回头偷偷瞄了眼仍坐在长椅上抽烟的季岸,思忖几秒后,他再买了瓶百事。

  ——季岸是百事党,他是可口党。

  光是到底百事好喝还是可口好喝,他们以前都争论过不下二十次。当然,每次都以沈忱的失败结束——正如季岸所说,他虽然话痨,但很容易词穷。

  “……是的,但今天肯定能到酒店。”

  他拎着饮料回去时,季岸正在打电话。

  “……好的,好的,我明白。”对方斜眼看见他拿着的两瓶饮料,很自然地伸手向百事。

  沈忱重新在长椅上坐下,喝了两口可乐,听着季岸打完电话:“你领导打来的吗?”

  “你领导打来的。”季岸道,“因为你不回她消息。”

  “……咳咳……”

  沈忱差点被可乐呛死。

  他连忙掏手机,屏幕上果然长长一列茶姐发来问情况的消息。

  【茶姐:酒店说你们没有去住啊,什么情况。】

  【茶姐:你们到地方了吗?】

  【茶姐:怎么不回消息】

  【对方已取消语音通话】

  “……手机忘记开声音了,”沈忱连忙回消息,“在那个摩托车上根本感觉不到震动嘛。”

  “说是我们没有按时到酒店,预约取消了。等到了要我们自己重新开房间,让你记得拿发票,好回去报销。”

  “哦……”

  沈忱回了条“不好意思茶姐,才看到消息”,把手机又装回裤口袋里。他忽地觉得身上好像少了点什么,不由地把所有口袋都翻了一遍。

  护照,手机,打火机,烟。

  好像什么都没少,重要的东西都在。

  他正想着,车站广播开始播报即将到站的车辆。

  季岸站起来,把烟摁灭在烟灰缸上,提起他自己的行李:“准备上车了。”

  “哦。”

  很快,看起来有些年头的绿皮车开进站台,两个人各自提着行李上去,按票面找到座位坐下。车上人很少,大片大片都是空位;他们虽然是连座的票,但对面压根没有人,沈忱干脆坐在季岸对面。

  车在首都站停了近十分钟,终于慢悠悠地开了。

  从这儿到他们的目的地纳内克,要开五个多小时。

  车窗开着,季岸戴着耳机在听歌,他手肘撑着桌板上,手支着下巴看窗外,一副随时会睡觉的样子。

  五个小时,要让季岸不睡觉是不可能的;那他势必不能睡,免得在车上又出现什么手机被偷、行李被偷的破事。

  沈忱一边自顾自地想,一边掏耳机,也打算听听歌看看视频。等他又把身上所有的口袋掏了一遍之后,他终于知道自己身上到底少了什么——他的耳机落在旅馆了。

  窗外的风景正在徐徐后移,悠闲听歌看风景的季岸,怎么看怎么讨厌。

  男人很敏锐地察觉到他的目光,视线从风景上挪到了他脸上:“怎么了?”

  “……我耳机忘在旅馆了。”

  “不愧是你。”

  沈忱垂下眼,不情不愿道:“你带了几副耳机?”

  “一副。”男人把其中一只耳机摘下来,故意地在沈忱面前展示了一下,“就这一副。”

  “……”

  “订的。”

  虽然现在大家都更愿意用蓝牙耳机,但季岸用的还是有线。一般人可能看不出来,季岸的耳机是订制的,线材就要好几千,主体部分更是按照使用者本人的耳模做的,力求完全贴合耳朵内部的形状。这方面沈忱还算识货——他们高中的时候都是音乐发烧友,还喜欢同一支乐队,一起去过同一场LIVE。

  只是后来沈忱对这方面淡了,家里虽然还摆着几十万一套的音响,对耳机的态度却融入了大众。

  “骗你的,”季岸说,“我这是公模。”

  沈忱别开目光,说:“那你也只有一副……五个小时,没有耳机……唉……”

  男人捏着耳机的手,忽地伸到他眼前。

  那只手手指修长,指节分明,没有一点倒刺,就连指甲都修剪得很仔细。

  “干什么?”沈忱问。

  “你想听就一起听,”季岸说,“但不支持点歌。”

  “你这线够不够长啊?”

  “不够,所以你只能趴桌子上听。”

  沈忱从他手机凶巴巴地拿过耳机:“趴就趴。”

  他把耳机塞进耳朵里,也把手撑在桌板上看窗外,和男人成了镜像。耳机里正在放一首很老的歌,是他们以前喜欢过的那支乐队的冷门曲目。

  沈忱听着,跟着旋律微微地点头,闲聊的兴致顿时涌上来:“……他们解散了你知道吗?”

  “知道。”季岸说,“告别LIVE我还去看了。”

  “……”

  “怎么?”

  沈忱小声道:“我也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