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特小说>都市情感>同极相斥>第二十五章 世界的锚点

  尴尬的事就是越回想越尴尬,沈忱不好意思再凑近女人说话,索性把沟通这一任务交给了季岸,他则变成了几分钟前的季岸,蹲在火堆边百无聊赖地扒拉柴火。

  女人说的“一点”,还真是一点;季岸再向她询问了几句,可她一句也答不上来,最终只指了指自己的脚踝。她脚踝肿了,大概是在之前的抵抗中扭伤了。

  察觉到英文确实没什么用,季岸也和沈忱似的,一边说一边比划:“没事,他,可以,背你。”

  听见这句,沈忱倏地瞥过去,就看见男人头也不回地反手指着他。

  “怎么还是我背啊,我都背了这么长一路了……”

  季岸对他的抗议置若罔闻,转而从口袋了摸了什么卡片似的东西,亮给女人看:“我们,要,去,这个地方,you know?”

  沈忱好奇地伸长脖子,朝季岸手上看:“那是什么?”

  “民宿老板的名片。”

  “哦……”

  女人尚有些胆怯,和季岸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看名片时也很小心翼翼,不敢凑得太近。

  认不认识路,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至关重要。

  因此在女人沉默着看名片的那几秒,沈忱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紧盯着女人的反应,像双色球开奖前一秒那么紧张。

  片刻后,女人紧绷着点了点头。

  “耶!”沈忱压着声音暗暗在火堆旁雀跃。

  “那太好了,”男人这才转回头,朝沈忱道,“休息够了吗,休息够了出发。”“够了……”“你来背她。”“不够。”沈忱改口道。

  *

  运气差到极点之后,总会迎来一点好运;就算这点好运也没有,喘口气的平缓期还是能有的。

  背着清醒的女人继续上山,就是沈忱好不容易迎来的平缓期。在女人的指路之下,沈忱背着女人再往上走了一小时;几乎在他要到极限时,良知未泯的季岸接替了他。于是他举着简陋火把,季岸背着女人,再走了一个多小时。

  终于,在夜光手表上显示凌晨三点半时,他们成功从荒山下面走上了没有路灯的水泥路。

  女人没好意思再要他们背着,便主动要求自己走。但她的脚踝伤得不轻,走起来实在是艰难;季岸在路边又找了根直挺挺的粗枝,让女人当拐杖用。体谅着她的脚伤,三个人只能龟速前进。

  折腾过这么久后,沈忱着实是累了,累得烟都懒得点,话也懒得说。季岸的火把烧得没法再继续烧了,靠着他不知何时戴到手腕上的夜光手表,沈忱就像在夜里逐光的虫子,脑子也没有了,只安安静静地往前走。

  再走了许久,他们没迎来人造光源,倒是先迎来了黎明微弱的天光。

  远处的天边泛起白,道路和荒山被笼罩在难以形容的墨蓝色之中,沈忱终于能看清楚周边的光景。他不由自主地眺望四周,这周围真担得上“荒山野岭”四个字,很难想象他们居然是从城市里摔进这鬼地方的。

  正当沈忱这么想着,季岸仿佛能感应到他脑电波正在活跃般,忽地回头说了句:“这里倒是是很适合开发成野炊公园、露营地之类的。”

  “……”沈忱很难理解这个人为什么如此热爱工作。

  就在这时,女人忽然往路边走了两步,指向某个方向:“……#%$*!”

  两个人下意识地顺着她的手看过去,柔和的红光出现在两个小山包之间的夹缝里——是日出。

  纳内克附近是海,这里并没有什么连绵起伏的崇山峻岭,只是算不上平坦。因此他们能看到太阳出现在低矮处,慢慢慢慢往上升的离奇景色。

  三个人不由自主地停在路边,注视着橙红色的太阳。

  一切都随之亮了。

  “你没看过日出吧,”季岸低声说,“第一次看见?”

  沈忱不明所以,照实回答:“看过啊。我家住三十四楼,每天都能看到。”

  季岸:“你天天熬夜,还能看见日出?”

  沈忱没好气地别他一眼:“我直接熬到日出行不行?你怎么知道我天天熬夜啊,你是不是生活太空虚了,这十年每天吃饱了没事做光盯着我了啊?……”

  可也就是这一眼,沈忱才看清楚季岸的脸——他脸上好几处红肿和擦伤,夜间在火光下看起来没什么,但在日光下,沈忱才知道男人挨得并不算轻。他再看向季岸的手臂,那里衣服破了口,能看见里面狰狞的刀伤。

  沈忱忍不住担忧道:“……你还好吗?”

  这下轮到男人不明所以了:“嗯?不算坏。”

  “她看着也不太好。”沈忱转过头,看向女人。

  女人脸上身上都脏兮兮的不说,衣服还被拽烂了。他想也没想地脱下自己同样脏兮兮的外套,递到女人面前:“你穿。”

  语言在这种时候已经可有可无了,即便他们彼此听不明白对方的语言,可依然能沟通。

  女人感激地点了点头,郑重地接下来穿上,紧紧拉着衣襟和领口。

  “还有多久能到民宿啊,你倒是问问。”沈忱说。

  “太复杂了,”男人回答道,“她英文又不到能沟通的水平,要不然你再用肢体语言表达一下。”

  沈忱:“爬。”

  他们正说着,身后的方向,忽然有隐约的引擎声传过来。

  这瞬间一向死人脸的季岸,眼睛都睁大了几分。

  有引擎声说明了什么?说明有车。有车说明了什么?说明他们可以拦车。可以拦车说明了什么?说明他们可以不用再接着走路了!

  体力早就耗光了的沈忱一下窜到道路中间,张开双臂,一副“我哪怕被车撞死我也要拦下车”的大无畏架势,等着车辆出现。几秒后,一辆三轮小货车不负众望地出现了,它一抖一抖的,载着满车的杂物,朝着他们开过来。司机约莫是老远就看见了沈忱,提前减了速,在离沈忱还有七八米的地方停了。

  两人连忙围上去。

  司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一脸茫然地看着他们。

  沈忱刚想说点什么,嘴才张开又反应过来语言不通;于是他看自然地看向季岸:“你跟他说,我要坐车。”

  季岸:“用不着我说。”

  沈忱:“又要我比划是吗?”

  “你没有智力吗?”男人微微侧过身,女人拄着木棍一步一顿地走过来,“让她说。”

  “……我忘了。”

  有了女人,搭车简直轻松到了极点。她三两下便跟司机沟通成功,好心的司机也同意让他们搭个顺风车,把他们送到城里,只是这辆小货车的驾驶区只有一个副驾可以坐人,这位置当然给了女人;沈忱和季岸只能爬上货箱,在一堆老旧家具里理出块堪堪够两人并排坐下的空档。

  不过这车大约是带病上岗,车开起来比他们走路快不了多少。

  太阳彻底升空,他们一颠一颠地随着车行晃着,往城区靠近。

  能坐的位置太挤,沈忱不得不和季岸肩膀抵肩膀的挤在一块儿。他摇摇晃晃地点了支烟,碎碎念道:“妈的,这辈子没受过这种委屈……”

  他话音未落,肩头一重,男人倒在他肩膀上睡着了。

  “…………”

  车行不到两分钟就能睡着,不愧是季岸。

  按沈忱的脾气,当然是一拳过去把季岸打醒,告诉他要睡靠着旁边的床头柜睡,别睡他身上。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无论是在飞机上还是在的士上。可偏偏此时此刻,在一整晚的“大冒险”之后,他实在有些做不出来。

  季岸身上还有伤,那么喜欢睡觉的人却熬了一整宿。

  沈忱回顾着这究极倒霉的夜晚,越想越于心不忍。

  “算了,就当日行一善了”,他这么想着,任由男人睡在他肩上。

  沈忱不知道这算不算共患难之后滋生出来的友谊,总之他越回顾,心里越是觉得“还好有季岸”。

  如果没有季岸,他现在要么是被那些黑夹克扔进海里喂鱼了,要么是在荒山里迷路到饿死了。再往前推一点,要是没有季岸,他大概都没办法从机场到火车站,大概会被暴雨淋到感冒发烧。

  推回到十年前,他大概也不会参加什么接力赛,于是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体验,为了什么而拼尽全力的感觉。

  他不知道这十年里,季岸经历了些什么——很大概率是按部就班地升学、念书、毕业、找工作、入职,一板一眼规规矩矩地走到了今天——但季岸压根没怎么变,还和以前一样,和他印象中的一样。

  这种感觉实在是微妙,他一方面是讨厌这个人的,一方面却在安静下来时觉得安稳。

  因为知晓世间一切,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知晓万事万物都有寿命,没有什么永垂不朽;所以在发觉那个人没有变,自己在那个人的口中也是“没怎么变”时,他们好像成为了世界的锚点,在激流中一动不动,自顾自地生活。是很酷的,还很舒心的。

  而这种感觉,沈忱一点也不讨厌。

  温和的阳光洒在他身上,带来隐约的温暖;微风吹着,车在开着,沈忱轻轻转过头,垂眼看季岸睡着时的脸。良久后他无声笑起来,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